捐献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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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报名登记流程

发布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4 15:03:35


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报名登记流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各级红十字会或遗体、组织接受单位办理遗体、组织志愿捐献登记手续。

2.志愿捐献者阅读并理解遗体、组织捐献报名登记须知后,填写《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并指定一位近亲属为执行人。近亲属无法成为执行人或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以下单位或个人为执行人:(1)工作单位、社区街道、村委会、养老机构等;(2)关系密切的亲友;3)其他有关单位或社会组织等。

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及时告知登记单位;因身体原因无法到红十字会登记的,可以联系各登记单位提供邮寄表格、上门登记等;委托他人登记的,被委托人需携带志愿捐献者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单位向志愿捐献者发放遗体(组织)捐献登记卡。

4.若个人意愿发生改变,可以联系登记单位撤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内容。

5.志愿捐献者登记时无需进行体检,根据已知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捐献眼组织的,在志愿捐献者临终状态时,执行人应联系登记单位或志愿捐献者所在地的红十字会,由负责接受眼组织的单位进行评估;捐献遗体的,志愿捐献者逝世后,由负责接受遗体的单位进行评估。

6.眼组织捐献为不定向捐献,按照县(市、区)、设区市、省三级范围就近捐献;遗体捐献的,志愿捐献者可选择遗体捐献的接受单位,无特殊意愿的,按照设区市、省的范围就近捐献。